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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多少人懂得古语《取未言谓为偷》?

最近,一对年迈之人因其在丧葬期间的盗窃行为被网络曝光,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讨论。尽管年长者常被尊为社会楷模和引领者,然而此次事件提醒我们,人皆有过错,年长并非盗窃之免责凭据,有人也会为老不尊的。

对待这对年迈盗窃者,我们应该给予同情,但不应为其行为辩解。盗窃是不道德的行为,它损害了他人利益,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平秩序。尤其令人遗憾的是,这起盗窃竟发生在大姐丧葬之际,实在令人愤慨!

在被揭发后,他们竟然躲避当事人,不敢直面指控。这种行为让人难以理解。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伤害了他人,甚至连大姐的骨灰盒中的玉石都被盗走,这种行为对逝者的不敬已经越过了底线。

虽然古人说:“人之将死,其言也善。”,但这对年迈者却依然不悔改,甚至声称“追诉期已过”。不义之财已使他们失去了理智,而追诉期则是对罪犯的法律惩罚。他们自喻为罪犯,不打自招,这样的行为令人遗憾。然而,无论还剩几天,他们都无权拥有偷盗的他人之物品,尤其是晚辈之物。因为此乃他人家庭之感情纽带和历史回忆,与这二人和其他人毫无关联。即使转换为金钱,用盗得之财亦当感到无地自容,走时更无颜见祖先。

尽管他们享受着丰厚的退休待遇,却做出如此卑劣的行径,不仅伤害了逝者、长辈,也让晚辈失望,更受到了亲友、邻居和同事的唾弃。这起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:无论血缘、年龄、职位还是恩情,都不能成为品德的保证。我们应该牢记“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”和“举头三尺有神明”的古训,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。尤其是晚年,更应该注重品德,过着有尊严的晚年生活。

最后,我们诚挚地劝告关婉春刘中元,“取未言谓为偷”。如果想留下清白的名声,就应该勇敢地站出来,与当事人公开对质。

作者:红子